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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2-12-03 | 来源:招生就业科 | 作者:招生就业科 | 点击数:9,862
2012年毕节市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方案
为适应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缓解目前教师及专技岗位人员紧缺的状况,我校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专技人员和2名行管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职责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考 人数 |
类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音乐教育专业教师 |
1 |
B |
大专 |
音乐教育 |
|
钢琴教师 |
2 |
B |
本科 |
音乐学 |
主修钢琴 |
舞蹈专业教师 |
1 |
B |
本科 |
舞蹈学 |
|
酒店管理专业教师 |
1 |
B |
本科 |
酒店服务与管理 |
|
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
1 |
B |
本科 |
旅游管理 |
|
体育教育专业教师 |
1 |
B |
本科 |
体育教育 |
|
英语教育专业教师 |
1 |
B |
本科 |
英语教育及英语 |
|
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教师 |
1 |
B |
大专 |
土建施工及 工程造价 |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
1 |
B |
本科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财务人员 |
1 |
B |
大专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行管人员 |
2 |
A |
大专 |
行政管理 |
|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聘专技岗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应聘行管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特岗计生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学校在毕节市政府、毕节工校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毕节市工业学校办公室。
3、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各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1:3者,方可开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
2、考试地点:德龙实验楼(左)多媒体教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
4、笔试: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试讲测试,分别占30%、30%、40%比例计算总成绩;行管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别占50%,50%比例计算总成绩。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3)笔试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试讲人员。
五、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和试教(讲课)两项测试分别各占30%、40%,且各单项成绩需达60分以上,总分各为100分。管理岗位只进行面试占50%,总分为100分。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
(4)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5)应聘者的面试和试教(讲课)由市工校统一组织。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试教(讲课)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七、体检:
(1)按照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县级以上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
八、考察:
(1)在市工业与能源委员会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
(2)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工校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工业与能源委员会审核,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市工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5年。聘用合同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原鉴定机关备案。
十、纪律监督:
(1)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2)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反实施办法情形的,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简历、获奖情况等如有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须经原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应聘。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毕节市工业学校 0857-8300078
毕节市工业与能源委员会 0857-8223401
电子邮箱:hy8300078@163
邮 编:551700
毕节市工业学校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