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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4-01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学生工作处 | 点击数:39,525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
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人文学工字〔2016〕17号
各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7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应助尽助”,决定组织开展2015 -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是符合《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尚未纳入2015-2016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范围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已经纳入2015 -2016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范围的不能再重复申请资助。一旦发生重复资助,由学生所在学部负责退回资助资金,相关领导严肃追责。请各学部务必做好学生基本信息的保密工作,泄露学生基本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予以处理。
二、资助项目
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所有资助对象均可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项目,除此之外,资助对象已享受政府、学院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应再重复享受相应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三、资助申请
学生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
2.扶贫部门颁发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3.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作为申请资助依据的《扶贫手册》改为《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登记卡需加盖县级扶贫部门公章。
4.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扶贫卡、身份证原件由各院系审核后退还给本人,复印件交给校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部务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工作,对于出现渎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予以处理。
2.各学部应于4月15日前报送学生科办公室(1D204室),报送前请务必仔细审核每一个申请的学生。发送电子材料时,所有附件均要以“XXX学部”开头,本次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851-83606781。
附件:1.《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日